时间: 2016-08-10 点击: 1430 次
上既复系崔发于狱,给事中李渤上言:“县令不应曳中人,中人不应殴御囚,其罪一也。然县令所犯在赦前,中人所犯在赦后。中人横暴,一至于此。若不早正刑书,臣恐四夷籓镇闻之,则慢易之心生矣。”谏议大夫张仲方上言,略曰:“鸿恩将布于天下而不行御前,霈泽遍被于昆虫而独遗崔发。”自馀谏官论奏甚众,上皆不听。戊子,李逢吉等从容言于上曰:“崔发驱曳曳中人,诚大不敬,然其母,故相韦贯之之姊也,年垂八十,自发下狱,积忧成疾。陛下方以孝理天下,此所宜矜念。”上乃愍然曰:“此谏官但言发冤,未尝言其不敬,亦不言有老母。如卿所言,朕何为不赦之!”即命中使释其罪,送归家,仍慰劳其母。母对中使杖发四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