腥闻在上故事
《尚书·酒诰》节选译文
“我听到也有人说:‘在近世的商纣王,好酒,以为有命在天,不明白臣民的痛苦,安于怨恨而不改。他大作淫乱,游乐在违反常法的活动之中,因宴乐而丧失了威仪,臣民没有不悲痛伤心的。商纣王只想放纵于酒,不想自己制止其淫乐。他心地狠恶,不能以死来畏惧他。他作恶在商都,对于殷国的灭亡,没有忧虑过。没有明德芳香的祭祀升闻于上天;只有老百姓的怨气、只有群臣私自饮酒的腥气升闻于上。所以,上帝对殷邦降下了灾祸,不喜欢殷国,就是淫乐的缘故。上帝并不暴虐,是殷民自己招来了罪罚。”
王说:“封啊,我不想如此多告了。古人有话说:‘人不要只从水中察看,应当从民情上察看。’现在殷商已丧失了他的福命,我们难道可以不大大地省察这个事实!我想告诉你,你要慎重告诫殷国的贤臣,侯、甸、男、卫的诸侯,又朝中记事记言的史官,贤良的大臣和许多尊贵的官员,还有你的治事官员,管理游宴休息和祭祀的近臣,还有你的三卿,讨伐叛乱的圻父,顺保百姓的农父,制定法度的宏父:‘你们要强行断绝饮酒!’
“假若有人报告说:‘有人群聚饮酒。’你不要放纵他们,要全部逮捕起来送到周京,我将杀掉他们。又殷商的辅臣百官酣乐在酒中,不用杀他们,暂且先教育他们。有这样明显的劝戒,若还有人不遵从我的教令,我不会怜惜,不会赦免,处治这类人,同群聚饮酒者一样,要杀。”
我闻亦惟曰:『在今后嗣王,酣,身厥命,罔显于民祗,保越怨不易。诞惟厥纵,淫泆于非彝,用燕丧威仪,民罔不衋伤心。惟荒腆于酒,不惟自息乃逸,厥心疾很,不克畏死。辜在商邑,越殷国灭,无罹。弗惟德馨香祀,登闻于天;诞惟民怨,庶群自酒,腥闻在上。故天降丧于殷,罔爱于殷,惟逸。天非虐,惟民自速辜。』
比喻丑名远扬。
腥闻:原指酒肉的腥味,引申为丑恶的名声。比喻丑名远扬。
臭名远扬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