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
借寇兵,赍盗粮

发音:jiè kòu bīng,jī dào liáng

简拼:jkbjdl

类型:贬义成语

结构:复句式成语

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、宾语;用于处事

出处:秦·李斯《谏逐客书》:“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,却宾客以业诸侯,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,裹足不入秦,此所谓借寇兵而赍盗粮者也。”

解释:把武器借给了贼兵,把粮食送给了盗匪。比喻帮助自己的敌人增强力量。

示例:倘若无民德,则智气两者亦无从发达完满,就使有智,亦不过借寇兵,赍盗粮,就是有气,也不过一团和气。

八月,甲午,振武留后张光晟杀回纥使者突董等九百馀人。突董者,武义可汗之叔父也。代宗之世,九姓胡常冒回纥之名,杂居京师,殖货纵暴,与回纥共为公私之患。上即位,命突董尽帅其徒归国,辎重甚盛。至振武,留数月,厚求资给,日食肉千斤,他物称是,纵樵牧者暴践果稼,振武人苦之。光晟欲杀回纥,取其辎重,而畏其众强,未敢发。九姓胡闻其种族为新可汗所诛,多道亡,突董防之甚急。九姓胡不得亡,又不敢归,乃密献策于光晟,请杀回纥。光晟喜其党类自离,许之。上以陕州之辱,心恨回纥。光晟知上旨,乃奏称:“回纥本种非多,所辅以强者,群胡耳。今闻其自相鱼肉,顿莫贺新立,移地健有孽子,及国相、梅钅录各拥兵数千人相攻,国未定。彼无财则不能使其众,陛下不乘此际除之,乃归其人,与之财,正所谓借寇兵赍盗粮者也。请杀之。”三奏,上不许。光晟乃使副将过其馆门,故不为礼;突董怒,执而鞭之数十。光晟勒兵掩击,并群胡尽杀之,聚为京观。独留二胡,使归国为证,曰:“回纥鞭辱大将,且谋袭据振武,故先事诛之。”上征光晟为右金吾将军,遣中使王嘉祥征致信币。回纥请得专杀者以复仇,上为之贬光晟为睦王傅以慰其意。

把武器借给了贼兵,把粮食送给了盗匪。比喻帮助自己的敌人增强力量。

把武器借给了贼兵,把粮食送给了盗匪。比喻帮助自己的敌人增强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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