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道路以目
发音:dào lù yǐ mù
简拼:dlym
类型:中性成语
结构:紧缩式成语
辨形:目,不能写作“本”。
用法:偏正式;作谓语;形容人们在暴政下没有自由
出处:《国语 周语上》:“王怒,得卫巫,使监谤者,以告,则杀之。国人莫敢言,道路以目。”
解释:人们在路上相遇;只是相互看看;心里有怒怨;可什么话也不敢说。形容反动统治暴虐;社会上没有言论自由。
示例:此后要防的是“道路以目”了,我们等待着遮眼文学吧。(鲁迅《伪自由书 止哭文学》)
周厉王统治周朝时把平民赖以谋生的许多行业,改归王室所有,一时间民生困苦民冤沸腾。 厉王不听劝谏却采用特务手段对付人民,他派人去卫国(河南淇县)请了很多巫师,在首都镐京(陕西西安以西)川流不息地巡回大街小巷,偷听人们的谈话,凡经他们指认为反叛或诽谤的人,即行下狱处决。 不久,镐京再也听不到批评厉王的声音。后来人们索性连话都不说,亲戚朋友在路上见了面也只敢用眼睛示意(道路以目)来表示对厉王的不满。厉王大喜说:“怎么样,我终于使诽谤停止了。”他的大臣召公劝戒说:“这样堵住人民的嘴,就象堵住了一条河。河一旦决口,要造成灭顶之灾;人民的嘴被堵住了,带来的危害远甚于河水。治水要采用疏导的办法,治民要让天下人畅所欲言,然后采纳其中好的建议。这样,天子处理国政就少差错了。”厉王不听劝告,仍然一意孤行,实行暴政。举国上下都是敢怒不敢言。 3年后(公元前842年),平民们最终不堪忍受,自发地组合起来攻入王宫,把暴君放逐到一个叫彘(今属山西)的地方。这个事件史称“国人暴动”。 “杀戮无辜曰厉”。周厉王的谥号“厉”字,即是概括了他的这段杀人止谤的历史。
人们在路上相遇;只是相互看看;心里有怒怨;可什么话也不敢说。形容反动统治暴虐;社会上没有言论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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