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不徇情释义
法:法律;徇:偏私;情:人情,私情。法律不徇私情。指执法公正,不讲私人感情。
建安二十三年,代郡乌桓反,操令彰引兵五万讨之;临行戒之曰:“居家为父子,受事为君臣。法不徇情,尔宜深戒。”彰到代北,身先战阵,直杀至桑干,北方皆平;因闻操在阳平败阵,故来助战。操见彰至,大喜曰:“我黄须儿来,破刘备必矣!”遂勒兵复回,于斜谷界口安营。有人报玄德,言曹彰到。玄德问曰:“谁敢去战曹彰?”刘封曰:“某愿往。”孟达又说要去。玄德曰:“汝二人同去,看谁成功。”各引兵五千来迎:“刘封在先,孟达在后,曹彰出马与封交战,只三合,封大败而回。孟达引兵前进,方欲交锋,只见曹兵大乱。原来马超、吴兰两军杀来,曹兵惊动。孟达引兵夹攻。马超士卒,蓄锐日久,到此耀武扬威,势不可当。
指执法公正,不讲私人感情。
法不容情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