霜行草宿故事
《宋书·孝义传·孙法宗》译文节选
孙法宗,吴兴人,父亲遇难被杀,尸骨未被收葬。母亲和兄长都饿死了。法宗年龄小逃脱了。到十六岁时才得以还家。单身一人,勤奋劳动。在霜上行走,在草间露宿。经办棺材、建造坟墓、安葬母亲和兄长,俭朴而礼节周到。因为父亲死于非命,在本郡之内寻找枯骨,每每割出身上血去检验那些骨头,这样做十多年一直没有找到,于是穿着丧衣丧服,终身不娶,别人的赠送一无所受,世祖刚即位时,扬州征他当文学从事,他没有应征。
孙法宗,吴兴人也。父遇乱被害,尸骸不收,母兄并饿死。法宗年小流迸,至 年十六,方得还。单身勤苦,霜行草宿,营办棺椁,造立冢墓,葬送母兄,俭而有 礼。以父丧不测,于部境之内,寻求枯骨,刺血以灌之,如此者十余年不获,乃缞 绖。终身不娶,馈遗无所受。世祖初,扬州辟为文学从事,不就。
形容奔波劳苦。
指在霜露中行走,草野中息宿。形容奔波劳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