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
秉笔直书

发音:bǐng bǐ zhí shū

简拼:bbzs

类型:褒义成语

结构:连动式成语

用法:连动式;作谓语;形容客观对待历史 。

出处:清 曾朴《孽海花》第35回:“我是秉笔直书,悬之国门,不能增损一字。”

解释:写史书根据事实记录,不隐讳。

示例:历史上的史家都怕得罪当朝,事一关联当世,所谓秉笔直书更难做到。

秉笔直书

春秋时,齐庄公名光与大臣崔杼的妻子私通。崔杼知道后,便设计杀了庄公,立庄公的异母弟杵臼为君,是为景公。崔杼也自封为相国,飞扬跋扈、专断朝政。但他对弑君之罪十分惶恐,特别是担心被史官记录在史册上,留下千古骂名。于是他下令将专管记载史事的太史伯找来,说道:“昏君已死,你就写他是患病而亡。如果你按我说的意思写,我一定厚待于你,如若不然,可别怪我不客气!”说罢,崔杼拔剑在手,杀气逼人。齐太史抬头看了看崔杼,不慌不忙地拿起竹简,提笔而书。书罢,他将竹简递给崔杼。崔杼接过竹简一看,上面赫然写着“夏五月,崔杼谋杀国君光。”崔杼大怒,挥剑杀了太史伯。按当时的惯例,史官是世袭的。于是,崔杼又召来太史的二弟太史仲说道:“你哥哥竟然不听我的命令,我已处决了他,今后由你来接任太史之职。你就写庄公是病死的,不然,那就是你的下场。”他指着太史的尸体,恶狠狠地说。他满心以为太史仲会慑于他的淫威而从命的。可是只见太史仲冷静地摊开竹简,提笔写道“ 夏五月,崔杼谋杀国君光。”崔杼怒不可遏,又拔剑杀了太史仲。接着他又将太史的三弟太史叔召来,凶狠地说:“你2个哥哥都已经死了,难道你也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吗?如果改变写法,还能有一条活路。”但太史叔平静的回答:“按照事实秉笔直书,是史家的天职。与其失职,还不如去死。”结果还是在竹简上照直而书。崔杼被气得七窍生烟,咬牙切齿,把太史的三弟碎尸万段,令太史季补缺。太史季把竹简摊开来递给崔杼,崔杼一看,依旧是那几个字,叹息一声,让太史季退下。齐国的另1个史官南史氏听说太史兄弟皆被杀害,抱着竹简急匆匆赶来,要前赴后继,接替太史兄弟将崔杼的罪状记载史册,见太史季已经据实记载,才返回去。于是史书上便留下了这样的话:“周灵王二十四年,齐庄公六年,春三月乙亥,崔杼弑齐庄公光于其府……”。终于将崔杼的恶行真实地记录下来,为后世留下了确凿可信的历史资料。而齐太史兄弟不畏强暴,前仆后继,秉笔直书的义举也永载史册,为历代所传诵。

齐太史秉笔直书的故事给后人的鼓舞和启发是很大的,它永远鼓励着人们实事求是,勇敢的去追求、坚持真理。

诗云:‘微臣好色诚天性,只爱风流不爱官。’真是不可一世的奇士!有此父,斯有此子,今天真幸会了。”伯黻道:“诸君不要谬奖,我是一心只想听笑庵的故事,立人快讲罢!”立人笑道:“真的几乎忘了。笑庵,我是秉笔直书,悬之国门,不能增损一字。”笑庵道:“放屁!本来历史是最不可靠的东西,奉敕编纂的史官,不过是顶冠束带的抄胥;藏诸名山的史家,也都是借孝堂哭自己的造谎人。何况区区的小事,由你们胡说好了。”立人道:“你们看着笑庵外貌像个温雅书生,谁也想不到他的脾气倒是个凶残的恶霸。

写史书根据事实记录,不隐讳。

写史书根据事实记录,不隐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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