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生之权寓意
掌管生死大权。
前篇云:“人无为秦也,丧其灵久矣。”孙氏诒让云:“灵谓威福之柄。”此文“国灵”,亦谓国家威福之柄也。汉书游侠传云:“古之正法:五伯,三王之罪人也;而六国,五伯之罪人也。夫四豪者,又六国之罪人也,况于郭解之伦,以匹夫之细,窃杀生之权,其罪已不容于诛矣。”窃国灵即窃杀生之权之谓。“‘佞幸’。曰:‘不料而已’”者,佞幸列传云:“此两人,(按:谓籍孺、闳孺。)非有材能,徒以婉佞贵幸。”然则佞幸者,谓以佞见幸也。国策秦策高注云:“料,数也。”不料,谓不数之,犹云何足算也。司马云:“不自料其才德不称其宠禄而贪窃之,以取祸败。”似失其义。注“萧何”至“不失”。
杀:杀戮;生:生存。掌管生死大权。
杀生之柄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