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掩目捕雀
发音:yǎn mù bǔ què
简拼:ymbq
类型:贬义成语
结构:偏正式成语
用法:联合式;作谓语、定语;含贬义
出处:晋 陈寿《三国志 魏志 陈琳传》:“谚有‘掩目捕雀’。夫微物尚不可欺以得志,况大国之事,其可以诈立乎?”
解释:掩目捕雀:原指人欲捕雀,以手掩目,以为己不见雀,则雀亦不见己也。后喻自欺欺人之举,常用此语。
示例:没有背诵过课文却说背过了,这就叫掩目捕雀,自欺欺人。
东汉末年,宫中宦官权势熏天,屡左右朝政。大将军何进欲除此阉党,太后不许。遂假传圣旨,召四方猛将,引兵入京,以胁太后。主簿陈琳谏曰:“谚云:‘掩目捕雀’。捕一微物,尚不可自欺而得之,况以诈而理国事,其可成乎?今将军身傍皇威,手握重兵,欲诛阉竖,仅举手之劳。而反借外臣,令犯京阙,何异倒恃太阿,授人以柄?恐事无功,反生乱也!”然进不纳其言,一意孤行,后果为众宦所杀。
琳前为何进主簿。进欲诛诸宦官,太后不听,进乃召四方猛将,并使引兵向京城,欲以劫恐太后。琳谏进曰:“《易》称‘即鹿无虞’。谚有‘掩目捕雀’。夫微物尚不可欺以得志,况国之大事,其可以诈立乎?今将军总皇威,握兵要,龙骧虎步,高下在心。以此行事,无异于鼓洪炉以燎毛发。但当速发雷霆,行权立断,违经合道,天人顺之;而反释其利器,更征于他。大兵合聚,强者为雄,所谓倒持干戈,授人以柄。必不成功,只为乱阶。”进不纳其言,竟以取祸。琳避难冀州,袁绍使典文章。袁氏败,琳归太祖。太祖谓曰:“卿昔为本初移书,但可罪状孤而已,恶恶止其身,何乃上及父祖邪?”琳谢罪,太祖爱其才而不咎。
比喻自欺欺人之举。
掩目捕雀:原指人欲捕雀,以手掩目,以为己不见雀,则雀亦不见己也。后喻自欺欺人之举,常用此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