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
判若水火

发音:pàn ruò shuǐ huǒ

简拼:prsh

类型:中性成语

结构:动宾式成语

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;指水火不容。

出处:清·钱泳《履园丛话·谭诗·总论》:“沈归愚宗伯与袁简斋太史论诗,判若水火。”

解释:判:区别。比喻两者显然相反,互不相容。

示例:信仰和迷信是判若水火的东西。

诗文家俱有三足:言理足、意足、气足也。盖理足则精神,意足则蕴藉,气足则生动。理与意皆辅气而行,故尤必以气为主,有气即生,无气则死。但气有大小,不能一致,有若看春空之云,舒卷无迹者;有若听幽涧之泉,曲折便利者;有若削泰、华之峰,苍然而起者;有若勒奔是之马,截然而止者。倏忽万变,难以形容,总在作者自得之。沈归愚宗伯与袁简斋太史论诗,判若水火。宗伯专讲格律,太史专取性灵。自宗伯三种《别裁集》出,诗人日渐日少;自太史《随园诗话》出,诗人日渐日多。然格律太严固不可,性灵太露亦是病也。

判:区别。比喻两者显然相反,互不相容。

判:区别。比喻两者显然相反,互不相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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