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过自新释义

时间: 2017-04-08 点击: 2913 次

改正错误;重新做起。

改过自新

       汉朝初期,有位非常著名的医学家,名叫淳于意。因为他曾经当过主掌齐国国家仓库的太仓长,所以人们尊称他为“仓公”。
       淳于意年轻时就喜好医术。他拜一个名叫公孙光的医生为师,虚心求教。后来,他又向公孙光异父同母的兄弟公乘阳庆学医。公乘阳庆让淳于意把以前学的医方全部抛开,然后把自己掌管的秘方全给了他,并传授他古代的脉书,以及各种诊病的方法。
       淳于意学了两年后,为人治病,常常是药到病愈,因此很快成为名医。但他喜欢到处游历,一些权贵派人请他去当侍医,他怕行动收到束缚,一一予以拒绝。为此,还曾隐藏行踪,时常迁移户籍,甚至不置家产。这样,就难免得罪权贵。他在当太仓长的时候,有人告发了他。
       公元前167年,淳于意被判肉刑(一种在脸上刺字、割鼻或砍足等的酷刑)。按照规定,他要被送到京都长安去受刑。
       经受肉刑是一种极为痛苦的凌辱。临行时,淳于意的五个女儿嚎啕大哭。在这种难受的境遇下,淳于意怒骂道:“可惜我生女不生男,急难临头,没有一个人能帮助我!”
       年纪最小的女儿缇萦听了父亲的话,既悲痛又不服。她认为女孩子也能像男孩子一样,为父亲解救苦难。于是,她依然跟随父亲一起进京。
       到长安后,缇萦向朝廷上书说:“我父亲在齐国当太仓长的时候,百姓都称赞他廉洁公正。现在犯了法要受刑罚,我心里非常悲痛。人被处死了不能再生,受刑复原后也不能再复原。即使想改正错误、重新做人,也无路可行,不能如愿。我情愿自己投入官府做奴婢,来赎父亲的罪,使父亲能有改正错误、重新做人的机会。”
       缇萦的上书情真意切,悲辛感人。汉文帝看了她的上书后,被她孝敬父亲并且自愿替父受罚的精神所感动,终于下诏免除淳于意的罪,并在这一年废除了肉刑。
       缇萦这一非常的行动,不仅使淳于意免除受刑,而且使他得以重操医业,潜心研究医学,成为一代名医。


五月,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,诏狱逮徙系长安。太仓公无男,有女五人。太仓公将行会逮,骂其女曰:“生子不生男,有缓急非有益也!”其少女缇萦自伤泣,乃随其父至长安,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皆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,刑者不可复属,虽复欲改过自新,其道无由也。妾原没入为官婢,赎父刑罪,使得自新。”书奏天子,天子怜悲其意,乃下诏曰:“盖闻有虞氏之时,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,而民不犯。何则?至治也。今法有肉刑三,而奸不止,其咎安在?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?吾甚自愧。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。诗曰‘恺悌君子,民之父母’。今人有过,教未施而刑加焉?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。朕甚怜之。夫刑至断支体,刻肌肤,终身不息,何其楚痛而不德也,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!其除肉刑。”

改正错误;重新做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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