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持己见反义词
众口一词
宋·钱易《南部新书·乙》节选译文
夏季,四月,乙亥(初四),太上皇李渊迁居弘义宫。改弘义宫为大安宫。太宗开始到太极殿听政,对群臣说:“中书、门下省,都是机要的部门,诏敕文书有不当之处,均应议论提出意见。近来唯见顺从旨意,听不见相反意见。如果只是过往文书,那么谁不能干呢,何必又要慎择人才呢?”房玄龄等人均磕头谢罪。
按以前的惯例,诏书凡涉及军国大事,则让中书舍人执所见,大家分别署名,称之为五花判事。中书侍郎、中书令加以审核,给事中、黄门侍郎予以驳正。太宗开始申明旧的规制,于是很少有错误。
茌平人马周,游历来到长安,住在中郎将常何家里。六月,壬午(十二日),天下大旱,诏令文武百官畅言得失。常何乃一介武夫,不学无术,不知道说什么,马周便代他上呈建议二十多条。太宗惊奇常何的能力。便问常何,常何答道:“这不是我能写的,而是我的客人马周代我起草的。”太宗立刻召见马周,没有来,又派人催促了几次。马周到宫中谒见太宗,太宗与他谈论,十分高兴,令其暂在门下省做事,不久又任命为监察御史,奉使出巡很合旨意。太宗认为常何知人善任,赐给绢帛三百匹。
夏,四月,乙亥,上皇徙居弘义宫,更名大安宫。上始御太极殿,谓侍臣曰:“中书、门下,机要之司,诏敕有不便者,皆应论执。比来唯睹顺从,不闻违异。若但行文书,则谁不可为,何必择才也!”房玄龄等皆顿首谢。故事:凡军国大事,则中书舍人各执所见,杂署其名,谓之五花判事。中书侍郎、中书令省审之,给事中、黄门侍郎驳正之。上始申明旧制,由是鲜有败事。
指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意见。
持:抓住不放。见:见解,意见。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