履汤蹈火释义
履汤蹈火:身入汤火。比喻处苦难之境。
重俊,唐长兴、清泰中,历诸卫将军。高祖即位,遥领池州刺史。少帝嗣位, 授虢州刺史。性贪鄙,常为郡人所讼,下御史台,抵赃至重,太后以犹子之故救之, 乃归罪于判官高献,止罢其郡。未几,复居环列,出典商州。商民素贫,重俊临之, 割剥几尽。复御家不法,其奴仆若履汤蹈火,忤其意者,或鞭之,或刃之。又杀从 人孙汉荣,掠其妻。及受代归洛,汉荣母燕氏获其子妇,以诉于府尹景延广。牙将 张守英谓燕曰:“重俊前朝枝叶,今上中表,河南尹其何以理?不若邀其金帛,私 自和解,策之上也。”燕从其言,授三百缗而止。后以青衣赵满师因不胜楚毒,逾 垣诉景延广,云重俊与妹私奸及前后不法事,延广奏之。诏遣刑部郎中王瑜鞫之, 尽得其实,并以秽迹彰露,而赐死于家。
比喻处苦难之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