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哑子吃黄连
发音:yǎ zǐ chī huáng lián
简拼:yzchl
类型:贬义成语
结构:主谓式成语
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指有苦说不出。
出处:江东老蟫《京本通俗小说·错斩崔宁》:“哑子漫尝黄蘖味,难将苦口对人言。”
解释:歇后语。比喻有苦说不出。
示例:我这次可是哑子吃黄连,有苦难言了。
有一学僧非常恭敬地问慈受禅师:禅者悟道时,对于悟道的境界和感受,说得出来吗?
慈受:既是悟的道,说不出来。
学僧:说不出来的时候,像什么呢?
慈受:像哑巴吃蜜!
学僧:当一个禅者没有悟道时,他善于言辞,他说的能够算禅悟吗?
慈受:既未悟道,说出的怎能算样悟呢?
学僧:因为他讲得头头是道,如果不算禅悟,那像什么呢?
慈受:像鹦鹉学话!
学僧:哑巴吃蜜与鹦鹉学话有什么不同呢?
慈受:哑巴吃蜜,是知,如人饮水,冷暖自知;鹦鹉学话,是不知,如小儿学话,不解其义。
学僧:然则,未悟的禅者,如何说法度生呢?
慈受:自己知道的给他知道,自己不知道的不要给他知道。
学僧:老师现在是知还是不知?
慈受:我是如哑巴吃黄连,有苦说不出;也如鹦鹉学讲话,讲得非常像。你说我是知呢还是不知呢?学僧于言下有省。
当下众人将那崔宁与小娘子,死去活来,拷打一顿。那边王老员外与女儿并一干邻佑人等,口口声声咬他二人。府尹也巴不得了结这段公案。拷讯一回,可怜崔宁和小娘子,受刑不过,只得屈招了,说是一时见财起意,杀死亲夫,劫了十五贯钱,同奸夫逃走是实。左邻右舍都指画了“十”字,将两人大枷枷了,送入死囚牢里。将这十五贯钱,给还原主,也只好奉与衙门中人做使用,也还不勾哩。府尹叠成文案,奏过朝廷,部覆申详,倒下圣旨,说:“崔宁不合奸骗人妻,谋财害命,依律处斩。陈氏不合通同奸夫,杀死亲夫,大逆不道,凌迟示众。”当下读了招状,大牢内取出二人来,当厅判一个斩字,一个剐字,押赴市曹,行刑示众。两人浑身是口,也难分说。正是:哑子漫尝黄蘖味,难将苦口对人言。
歇后语。比喻有苦说不出。
歇后语。比喻有苦说不出。
有苦难言、